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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1年)
  发布时间:2011-09-02 09:06:35 打印 字号: | |

————2011年221日在金寨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上

金寨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仁全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金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0年主要工作

2010年,在县委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的支持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县法院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969件,审结1916件,分别比上年上升8.3%和8.2%,结案率97.3%。

(一)坚持能动司法,服务稳定发展

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严惩各类犯罪。受理刑事案件145件205人,审结145件205人,结案率100%。严厉打击侵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犯罪,审结强奸案件7件10人、抢劫案件6件16人、故意伤害案件11件13人、盗窃案件16件36人。依法对强奸幼女的万道宽判处有期徒刑12年,对流窜盗窃的陈杰及结伙盗窃的程进进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年。严厉打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审结开设赌场案件15件32人、贩卖毒品案件1件2人、寻衅滋事案件5件5人。依法对贩卖毒品的牛传胜、朱文同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依法惩处贪污贿赂犯罪,审结贪污案件11人、受贿案件8件9人、行贿案件2件2人。全年共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16人3-10年有期徒刑46人。

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调节经济关系。受理民商事案件1198件,审结1185件,结案率98.9%。积极服务党委政府工作重心,全面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依法妥善审理甄云霞等人与“县住房安置办”拆迁补偿纠纷、吴纪祥等人与安徽生态公司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依法保障老城区改造、新城区建设中重点项目建设的平稳推进。妥善审理有关企业与当地群众关于用地、赔偿等类纠纷41件,为我县招商引资和工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围绕“三农”工作开展依法理涉及林权改革的山林权纠纷林地侵权纠纷37件,依法审理宅基地纠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89件。围绕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妥善审理借款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类案件223件,依法审结县山美公司、农机公司等企业破产案件5件。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促进依法治县。受理行政诉讼案件67件,审结67件,结案率100%;立案执行非诉行政案件277件,执结256件,执结率92.4%。建立审查起诉与立案登记分工负责制度,充分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依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梅山镇潭湾社区不服县房管局颁发房产证案,经审理依法判决撤销县房管局颁发给第三人的房产证,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加强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工作执结计划生育抚育费征收案件267件,执结标的额376万元,有力保障了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的依法开展。同时,依法执行违章建筑拆除、卫生行政处罚案件10件,依法保障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能。

加强民商执行工作,维护法律权威。受理民商事执行案件276件,执结257件,执结率87%。建立执行工作快速反应机制,成立执行指挥中心,充实执行力量,并设立专用电话,安排专人值班,增强执行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创新执行方法,采取聘请执行联络员、交叉执行、集中执行和执行悬赏等方法,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开展争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巩固清理执行积案的工作成果,南溪等四个基层法庭实现了无积案的工作目标。建立执行听证制度,规范执行工作中涉及案外异议处理程序。强化执行措施,采取拘留措施23人次采取罚款措施11人次,全年执行到位标的1274万余元。

(二)坚持为民司法,依法保障民生

依法审理涉及民生案件。注重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分别设立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合议庭和农民工权益保护合议庭,审理涉及留守妇女、儿童、农民工权益的案件348件。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审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217件,审理物权纠纷案件44件,审理财产损害赔偿案件94件。依法为困难当事人减、免诉讼费32.8万元;依法为特困权利人发放执行救助款10万余元。

强化便民利民措施。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实行安检、导诉、接待一条龙服务。安排院、庭长轮流值班导诉,在接待室提供法律法规查询、诉讼指南、诉讼风险提示服务。积极构建以基层法庭为中心、以巡回审理工作室为触角的便民诉讼网络。在古碑镇等地设立了相对固定的巡回法庭,有办公用房、有定期巡回审理制度,每周安排两名审判人员到巡回法庭集中办理有关案件;在有关乡镇立巡回审工作11处就地办理法律咨询、案件受理等服务2010年全院在巡回法庭和巡回审理工作室理各类案件386件。

妥善化解涉诉信访积案。根据省、市政法委和市、县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涉诉信访积案集中清理”活动和“信访督办年”活动。抽调精干力量成立清理信访积案专案组,落实包案责任制,建立“日报告、周调度、月考评”工作机制,采取宣传教育、加大执行力度、信访救助等工作措施,正确引导信访人息诉罢访。省、市政法委交办我院的涉诉信访积案20件,妥善解决18件,办结率90%;市、县人大常委会交办我院的信访积案13件,妥善解决9件,办结率69%。

开展“法制四进”活动。深入有关企业、学校、乡镇、社区进行调研,举办法制报告会,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学校、乡镇、社区规范经营管理行为,增强社会管理的主动性、实效性全年共开展法制讲座7次提出司法建议5件次开展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等专题调研5次。同时,充分发挥我院《法庭传真》、《金寨审判》、金寨法院专网网站等宣传平台的作用,以案法,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创办内部业务交流刊物《金寨法苑》,促进调研成果在审判工作中的应用

(三)坚持和谐司法,彰显司法文明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严厉打击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的同时,对于因邻里纠纷引起的轻微犯罪、情节较轻的过失犯罪以及老人、妇女和未成年人犯罪等,依法从轻处罚,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全年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106人,判处拘役20人,单处罚金4人,免予刑事处罚4人。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工作,改革传统量刑方法,将量刑情节、量刑幅度等纳入庭审程序规范刑事审判工作的自由裁量权,增强量刑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加大调解和协调工作力度。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1件,其中民事部分调解结案7件,调解率63.6%;审结民商事案件1185件,调解结案746件,调解率63%;审结行政诉讼案件67件,通过协调方法解决62件,协调解决率92.5%。在调解工作中,区分情况,因案制宜,建立立案调解、庭前调解等制度,邀请人大代表、乡村干部参与调解,开展“双休日调解”、“上门调解”等活动,把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活动全过程,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

努力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斑竹园法庭在有关偏远村委会设立审理室,参与和指导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纠纷。加强与综治调解中心的联系,南溪法庭采取委托调解、协同调解等方式,实现了综治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对接。加强对当事人的教育和疏导,如余臣等29户与县林业局、燕子河镇政府林地确权争议,通过协调和疏导,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一年来,通过诉调对接或非诉调处方式解决各类矛盾纠纷289件,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提高了解决纠纷的效率。

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建立缓刑审前调查制度,深入被告人所在乡镇、社区开展调查,对是否适用缓刑进行风险评估。如被告人彭俊峰、闵诚抢劫案,因两被告人均系未成年人,在调查相关学校镇村后,结合两积极悔改、平时学习成绩较好等情节,依法决定适用缓刑。建立“圆桌审判”制度,邀请学校教师、学生家长以及基层组织负责人旁听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强化学校、家庭和社会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的作用如被告人熊才勇抢劫案,邀请了人民陪审员参审,邀请当地政府、村委会工作人员旁听,同做好教育感化工作。刑事审判人员深入南溪、斑竹园、燕子河等乡镇,对仍在缓刑考验期内的54名服刑人员进行回访帮教,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措施,寓教于审,惩教结合。

(四)坚持规范司法,完善工作机制

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关键环节的管理报请县编委批准成立技术室,统一办理涉案物品的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实现对外委托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相对分离。建立健全审判执行信息系统、审判管理系统、执行信息查询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等,实审判流程信息化管理,加强对审判执行各环节的适时监督,及时解决在审判时限、办案程序中发生的问题。继续加强审判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作用强化院庭长签发裁判文书的把关职责,同时评查各类案件928件评析裁判文书433份评议庭审11次,以管理促公正。

完善公开民主机制。全面推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措施公开等制度,设立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各类案件的开庭公告,在立案大厅和各基层法庭公开办案流程公开收费标准。健全人民陪审员参与相关案件审理的制度,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63件;根据审判工作的需要,2010年又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人民陪审员10名,挤出资金2万余元,用于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司法水平。召开事人、律师参加的座谈会,发放征询意见问卷,听取人民群众审判执行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案件及重大群体性案件,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认真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交办案件29件,按时反馈办理结果;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近三年来的县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加强对重大疑难案件的监督审理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的再审案件6件,其中调解4件,维持原判2件

坚持廉洁司法,提升队伍素质

  加强政治业务建设。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能动司法促发展、创先争优上台阶的专项教育,建立党员示范岗制度,开展党员活动日、“我为党旗添光彩”演讲比赛,组织中层以上干部赴外地先进法院考察学习,努力做到“创先争优”与审判执行工作的有机统一。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对院班子成员业务骨干进行轮;组织开展“以案析理”活动,对上级法院发回改判案件、涉诉信访案件,查找问题,分析成因,提出改进措施,有效增强了干警的司法能力。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周”活动,观看反腐倡廉警示片邀请上级法院纪检监察人员作廉政专题讲座;开展“廉内助”评选活动,将廉政建设延伸到家庭之中,延伸到八小时以外。统一制作“公正、廉洁、为民”庭训,在各基层法庭醒目处悬挂;张贴廉政格言、警句,时时警醒广大干警。组织开展篮球、象棋、摄影比赛等文体活动,培养干警健康向上的情操,我院创作的《红土地上廉法官》,在上级法院开展的廉政文化活动中得到充分肯定

  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完善绩效考评制度,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将审判执行工作、执法执纪、涉诉信访等项工作量化考核,与评先评优挂钩,奖优罚劣。强化“窗口”建设,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庭、基层法庭工作人员着装上岗,热情文明接待当事人。设立电子门禁,严格上下班制度和外出办案登记制度,加强机关作风纪律建设。开通“五个严禁”举报邮箱录音电话,畅通人民群众对公正廉洁司法的监督渠道。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县法院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六安市第五届文明单位”称号,县法院、南溪法庭被县委、县政府授予“金寨县第五届文明单位”称号。

同时,在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完成了县法院审判综合楼选址工作,江店法庭重建工作已全面展开。我们还认真抓好党建、扶贫和招商引资等工作,得到了县委和上级法院的肯定。2010年,我院被授予“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全市优秀政法单位”等称号,5个单位分别被市中院记集体三等功或授予“先进集体”称号,17名干警分别受到省、市法院的记功和嘉奖。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县法院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是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促进法院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解决了许多困难和问题。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一是新类型案件、群体性案件增多,案件审理难度加大,需要进一步提升干警解决新形势下复杂案件的司法能力;二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诉调对接工作的程序和有关制度;三是“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大清理积案工作力度。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1年工作任务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县法院将以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职能、服务科学发展、推进机制创新、弘扬司法民主,努力开创我县法院工作新局面。

一、强化稳定意识,为构建和谐金寨提供司法保障。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和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经济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处罚。坚持适用缓刑审前调查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针,继续探索民商事讼调解的新途径、新方法。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推行诉讼与非诉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着力构建速裁、调解、巡回审理相结合的案件审理新机制。

二、强化大局意识,为经济平稳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围绕我县“十二五”发展思路和重点,妥善审理好涉及招商引资、城镇化建设、旅游服务、特色农林产业等项工作中发生的矛盾纠纷。增强司法的能动性和主动性,根据形势和工作需求,积极主动地开展调查研究,超前谋划,提前应对,努力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水平和能力。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三、强化宗旨意识,为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司法保障。认真学习和贯彻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若干意见》,妥善审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案件,充分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坚持开门接访,带案下访,妥善化解涉诉信访问题。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健全联动机制强化威慑措施,规范工作程序,合力化解“执行难”。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巡回法庭和巡回审理工作室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守法用法意识,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四、强化创新意识,为提高审判质效提供机制保障。围绕“审判管理年”活动,健全管理机制。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审判管理软件和庭审视频监督系统的应用,增强审判流程管理的效性。继续强化审判委员会、合议庭职能作用,充分发挥院、庭长对案件审判的监督指导作用,把强化职责与加强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推进基层法庭管理信息化、办公自动化、交通通讯现代化、警务装备标准化建设,改善工作条件,增强保障能力。完善基层法庭干警定期交流制度,充实基层法庭审判力量。加强对基层法庭工作的监督指导,提高基层法庭工作的质量效率。继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进一步加强培训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五、强化监督意识,为公正廉洁司法提供制度保障。增强党的领导意识,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确保审判权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下依法行使。采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庭审等方式,更加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广泛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各项工作。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干警自律意识,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培养法官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执行“五个严禁”的规定,加大查办惩处力度,完善惩防体系,确保司法廉洁。进一步健全学习制度和效能建设制度,着力提高干警司法能力,树立人民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县委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坚定的信心,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做出新贡献。为金寨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全面贯彻实施“十二五”规划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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