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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0年)
  发布时间:2011-09-02 09:05:18 打印 字号: | |

————2010年1月21日在金寨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金寨人民法院院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金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9年的主要工作

  

  2009年,在县委领导县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县法院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指导思想,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建设“平安金寨”、“和谐金寨”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818件,审结1771件,结案率97.4%。其中:

  受理刑事案件130件162人,审结130件162人,结案率100%。

  受理民商事案件1066件,审结1042件,结案率97.7%。

  受理行政诉讼案件65件,审结65件,结案率100%;立案执行非诉行政案件183件,执结166件,执结率90.7%。

  受理民商事执行案件147件,执结128件,执结率87%。清理执行积案215件,结案215件,结案率100%。

  受理再审案件12件,审结11件,结案率91.7%。

  (一)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侵财性犯罪。审结强奸案件5件5人、抢劫案件2件6人、故意伤害案件9件9人。对多次实施强奸行为的被告人汪显国判处有期徒刑12年,对持刀抢劫的被告人张顺利、江伟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年。审结盗窃案件25件42人,审结诈骗案件3件3人,合同诈骗4件5人。对结伙盗窃三十余起的被告人谷磊、邓元宝、蔡德健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年、12年、8年;对利用合同实施诈骗的被告人白向龙判处有期徒刑11年。全年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8人,三至十年有期徒刑42人。

  依法惩处危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的犯罪。审结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件3件4人,审结聚众斗殴案件2件5人,审结寻衅滋事案件2件3人。加大对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的保护力度,对猥亵妇女的被告人余玉斌、猥亵儿童的被告人王冠及冒充警察招摇撞骗的被告人梅伟立依法予以严惩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犯罪分子和初犯、偶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全年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84人,拘役18人,单处罚金5人,依法宣告缓刑69人。加强对被告人的人权保护,如针对被告人刘必祥家庭困难、父母年迈、子女尚未成年的现状,院依法以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其刑罚的同时,配合有关单位提请上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予以假释。

  (二)调节民事关系,保障合法权益

  依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审结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176件工伤损害赔偿赔偿纠纷22件,医疗损害赔偿纠纷8件。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349件,加强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如原告刘孟阳与被告刘荣贵分割赔偿金案,原告刘孟阳在其生父工伤死亡时尚不满一周岁,其祖父刘荣贵将工伤损害赔偿金全部占为己有,侵害了原告刘孟阳的继承权和财产权,我院依法判令被告刘荣贵返还原告刘孟阳11万余元。

  依法保障市场经济主体的权益。审结股东权益纠纷案件8件,保障投资主体的合法利益。审理涉及买卖、租赁、借贷、运输、加工承揽等合同案件182件,促进诚信社会建设。审结建设工程合同纠纷45件、保险合同纠纷21件、借款合同纠纷70件,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依法保障和实现当事人诉讼权利。完善执行工作机制,推行执行联络员制度和执行悬赏制度,增强执行工作效果。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采取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措施53件次,采取拍卖、变卖财产强制措施22件次,采取罚款强制措施3人次,采取拘留强制措施19人次。根据中央和省、市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对2007年12月31日前立案执行尚未执结的旧存案件进行全面清理和执行。采取协调化解与强制执行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妥善执结涉及政府部门、学校和村委会等特殊主体案件16件;建立执行救助基金制度,对特困申请人刘进航、陶性旺等予以救助,解决特困申请人的实际困难。全年共执结民商事案件147件,清理执行积案215件,执行标的额合计357万余元。

  (三)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发展大局

  依法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依法受理县农机公司、金兴粮油公司破产案件2件,审理因企业改制、清退等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33件,保障企业改制工作顺利进行;积极协调解决双河缫丝厂、南溪绢纺厂等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集资款纠纷,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深入招商引资企业进行调研,召开县开发区重点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增强服务招商引资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发挥审判职能,妥善处理鸿福晶体“水岸春天”招商企业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纠纷案件58件,优化招商引资的法治环境。

  依法服务农村改革与发展。积极参与有关乡镇对农用地集中清理工作,如斑竹园法庭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对长岭关等地滥用耕地建房行为进行综合治理。依法保护农业承包合同当事人权利,审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11件,理林权改革过程中发生的纠纷12件。

  依法参与社会管理。发挥执行职能,强制拆除洪建国等8名被执行人违法建筑强一千余平方米,维护城镇化建设秩序;执结计生抚育费征收案件121件,执结土地、工商等行政处罚案件45件,依法支持乡镇计划生育等中心工作。妥善处理县医院与戎子海拆迁安置补偿纠纷,保障重点项目及时推进。积极参与县一建公司相关纠纷调处工作,维护企业稳定。充分发挥综治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深入有关学校、社区,举办法制报告会,帮助学校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深入双河、南溪等乡镇,对80多名监外执行犯进行回访帮教,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措施,寓教于审,惩帮结合。

  (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全面贯彻调解优先的原则。审结的民事案件中调解结案的有701件,调解率67.2%,建立立案调解制度,妥善把矛盾化解在诉讼程序之前。青山法庭实行开庭前调解、判决前调解、执行前调解的“三前”调解法,把调解贯穿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江店法庭加强对刑事自诉案件的调解工作,在审理自诉人万某与被告人何某伤害一案中,审判人员深入村、组,走访群众,查明案情,找准调解工作的切入点,促成双方达成协议。

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实现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有机结合,努力把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通过诉调对接方式解决各类纠纷43件。如江店法庭对施琅学校与甘某妨碍施工纠纷,协调有关单位对甘某拆迁安置问题进行妥善处理,最终促使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南溪法庭与辖区乡镇经充分调研后制定《构建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对诉调对接的程序和法律效力确认等问题进行规范。加强对基层法制建设的指导,斑竹园法庭在漆店村成立巡回法庭,指派审判人员及时参与当地民事纠纷调处工作

  发挥行政审判协调机制的作用。全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65件,全部以协调手段解决。如张勇、袁自杰等37人不服县建设局规划许可案,原告人数众多,并存在不稳定因素,院受理后立即开展协调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和解,既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又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五)坚持司法为民,依法保障民生

保护弱势群体利益。在刑庭成立少年合议庭,专门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调研等工作,全年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件5人;在民一庭成立维权合议庭,审理涉及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民事案件。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76件,审结赡养、抚养、扶养案件58件。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工作,审结附带民事诉讼案件21件,在庭前达成调解协议15件,及时兑现赔偿款32万余元,有效维护了刑事案件被害人的权益。依法为经济困难、孤残病老等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5.3万元。

方便当事人诉讼。四个人民法庭均实现24小时值班制度,斑竹园人民法庭在有关乡镇设立立案点,减轻当事人诉累。大力推行巡回审判制度,共开展巡回审判33件次。如原告余祖海、陈远凤与被告詹必兴人身损害赔偿案,因两原告均受伤致残,行动不便,审判人员带案进村,就地开庭,方便诉讼

畅通民意沟通渠道。设置宣传栏、公告牌、组建专网网站,公布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诉讼费用的收费标准、案件审理与执行工作流程等事项。规范涉案物品评估、拍卖程序,公开评估、拍卖、变卖的过程和结果。建立执行听证机制,对涉及当事人或案外人重大权益的事项,以及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的执行异议、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人的请求,事前公开举行听证。

  (六)强化内外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强化内部监督。坚持依法纠错原则,受理再审案件12件,审结11件。其中本院依法提起再审2件,检察机关诉再审10件。再审调解结案3件,依法改变原判决2件。建立巡视指导制度,院长、分管院长每月到各庭开展巡视工作,掌握审判工作动态,并对特定时期的重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十优”裁判文书评析活动,全年共评查案件472件,评析裁判文书56篇,通报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提高。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交办的信访案件,并按照要求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做好专题报告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审判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执法执纪监督员旁听庭审,促进庭审作风根本好转。开展法制“四进”活动,深入重点企业召开座谈会,深入学校举办法制报告会,深入乡镇和社区,听取社会各界对审判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加强审判质效管理。坚持科技强院,积极推进审判管理软件应用,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发挥审判委员会监督指导作用,建立审判委员会案件通报制度,规范有关法律事实的认定标准和统一司法尺度。强化院、庭长裁判文书签发权,判决书一律由分管院长签发,调解书由庭长签发,增强个案裁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

  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围绕我院确定的“亲民便民利民、公正文明司法、服务金寨跨越式发展”的活动主题,扎实做好各个阶段的工作。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举办“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演讲,引导干警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组织干警瞻仰六霍起义纪念塔、参观独山苏维埃城革命旧址,增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

  提升司法能力。邀请上级法院资深法官传授立案、审判和处理涉诉信访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和方法。采取法官轮训、支持干警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等多种措施,提升干警的业务能力。开展书记员专项培训和评比活动,提高新招录人员业务素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司法警察综合能力训练,切实增强司法保障能力。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集中教育周”活动,传达贯彻纪委和省、市、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干警深入蜀山监狱开展反腐示教育,增强廉政教育的效果。认真贯彻执行“五个严禁”的规定,公布监督电话和电子信箱,邀请执法执纪监督员对各庭执行“五个严禁”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我们还认真抓好党建、扶贫和招商引资等工作,得到了上级法院和县委的肯定。2009年,我院被省高院授予“调解工作先进法院”称号,4个单位分别被市中院记集体三等功或授予“先进集体”称号,13名干警分别受到省市法院的记功和嘉奖。

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案件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干警的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司法为民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便民、利民措施有待进一步改进;三是“执行难”现象依然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大清理积案工作力度。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切实以解决、克服。

二、2010年工作思路

  

  2010年法院工作总的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按照县委和上级法院统一部署,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维护稳定、保障民生、服务发展、促进和谐,努力开创法院工作的新局面具体围绕以下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一是努力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司法保障。严厉打击杀人、抢劫、强奸、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依法惩处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聚众性犯罪和交通肇事、强迫交易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二是努力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依法为我县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保障项目建设的秩序;妥善处理好招商引资、企业破产改制和涉及县城新区建设的各类矛盾纠纷;围绕新农村建设,加强对“三农”案件的审理;依法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三是努力为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司法保障。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继续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着力构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的机制。四是努力为保障民生提供司法保障。着力解决好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完善信访案件的接待、分流、处理工作机制。完善司法便民措施,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工作;进一步改进巡回立案、预约办案、休息日办案等便民服务方式,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便捷的服务。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做好涉诉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下岗职工群体、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工作。

  二、坚持狠抓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着力造就一支清正廉洁的审判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大力加强和改进法院党建工作,以党建工作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按照建设学习型法院的要求,健全制度,改进学风,务求实效。加强对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准确把握法律的精神和实质,提升干警适用法律的能力;不断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干警化解矛盾纠纷、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坚持从严治院,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确保司法廉洁公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正确处理依法独立审判与接受监督的关系,主动接受人大的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广泛接受社会舆论监督,认真接受上级法院的业务监督,以监督保公正、促廉洁、树形象。

  三、坚持创新工作机制,解决存在问题,着力推动审判执行工作科学发展

  积极推动能动司法建设,努力让审判工作更加贴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认真执行审判公开制度,推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证据采信公开、事实认定公开、判决理由和结果公开、执行过程公开、办案纪律公开等制度。加大执行力度,完善执行机制,切实解决“执行难”。继续强化审判委员会、合议庭职能作用,充分发挥院、庭长对案件审的监督指导作用。继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进一步加强培训、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实行远程立案制度,提高基层法庭立案效率。加快审判管理软件和庭审视频监督系统的应用,以科技手段保障和促进司法公正与高效

  各位代表:新的历史发展和新的形势变化,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以义不容辞的责任感、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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