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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法院两干警见义勇为受表彰
  发布时间:2011-09-01 15:25:14 打印 字号: | |
  前不久,六安市综治委有关领导来到金寨县法院,向该院司法警察韦刚、郭盛伟颁发了荣誉证书,表彰两人不顾个人安危,成功救起落桥儿童的事迹。
  2010年2月2日中午1时许,协助行政庭执行公务回程的司法警察韦刚、郭盛伟等人,看到史河四号桥上站满了人,便停车了解情况。原来是一名小学生被一名精神病人从几十米高的桥上摔落在河道中心的一片小沙洲上。孩子蜷缩在那里,一动不动,四周都是河水,不容易靠近,围观群众没有人敢下水施救。见此情形,韦刚、郭盛伟二话没说,就从大桥东侧下到河边。
  时值隆冬,河水冰凉彻骨。韦刚和郭盛伟顾不得许多,脱下鞋子就下到河里,急切地往小沙洲靠近。河水渐渐漫过了膝盖和腰,冰冷的河水浸透了衣服,行走也越来越艰难,两人只得相互搀扶着前行。此时,救护车已到达大桥西侧,韦刚抱起瑟瑟发抖的孩子,在郭盛伟帮助下迅速往河西方向淌去。在河中与救护人员会合,岸边的群众在法院干警的感染下,也都来到了河边,在众人的帮助下,孩子被送上了救护车......
  惊险的一幕过去,岸上的人群开始议论纷纷,当人们得知淌水的是法院干警时,都异口同声地称赞,一位老人由衷地说:“这么多人在这儿看,法院的同志立马就去救人,就是不一样呀!”
  
(谭 霖)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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