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民二庭庭长尚维将捡到的钱夹交还失主,并谢绝了失主的酬金,受到同志们的高度赞扬。
尚维同志在县财政局办理送达有关法律文书时,在该局公用洗手间,看到一个红色的钱夹丢在地面,便用面纸小心地将其包裹、并寻找失主,当时无人认领。后尚维同志将钱夹带回法院,在庭里仔细查找失主的线索。看到两张银行卡和一张转帐单,尚维同志试着拨打了转帐单上的电话手机号码,得到失主的确认。当天下午,失主张女士来到法院,陈述了事情的经过。原来,张女士在北京做生意,回乡办事时不慎丢失钱夹。钱夹内的银行卡是她的主要交易帐户,就在尚维同志打电话时,张女士还在急切寻找。
在民二庭办公室,尚维同志核实了张女士身份证后,将钱夹交还。张女士当场拿出500元现金表示谢意,被尚维同志谢绝。张女士非常激动地说“你们法官的品德就是高尚!”
核对失主身份
交还失主
失主连声表示感谢